福建省教育厅关于举办“网龙杯”2019年福建省职业院校教师教学能力比赛的通知
作者:闽教职成〔2019〕11号  发布日期:2019-04-30  浏览次数:8691
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教育局,各高职院校、省属中职学校:
根据教育部举办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的制度安排,我省从 2019 年起将原福建省职业院校信息化教学大赛调整为福建省职业院校教师教学能力比赛。现将做好“网龙杯”2019 年全省职业院校教师教学能力比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赛项设置
比赛分为中职组和高职组,每组均设置课堂教学和实训教学两个比赛项目。课堂教学赛项重点考察教师依据教学标准及
学情进行教学设计、组织实施教学、达成教学目标、开展教学科研的能力和水平。实训教学赛项重点考察教师在限定范围内,完成教学设计和核心技术技能操作的能力。
二、比赛内容
1. 课堂教学赛项不限专业及课程,由参赛团队选取 1-2个教学模块、项目或教学单元进行教学设计,并从中选取一次课进行课堂教学。教学设计选取内容必须包含 1 个以上相对独立、完整的模块、项目或教学单元,总课时量不少于 8 课时,且已应用于实际教学。实训教学赛项将按照 2019 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教学能力比赛公布的教学内容组织比赛,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2. 参赛内容应依据教育部印发的专业目录、专业教学标准或课程教学大纲等职业教育国家教学标准体系有关要求进行设计,应选用国家规划教材。
(1)中职德育课程应依据教育部印发的《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大纲(2014 年修订)》(教职成〔2014〕14 号)和《中等职业学校德育课课程教学大纲》(教职成〔2008〕7 号),公共基础课依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新修订的中等职业学校语文等七门公共基础课程教学大纲的通知》(教职成〔2009〕3 号)的有关要求进行设计和制作。
(2)高职思想政治课应根据《新时代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工作基本要求》(教社科〔2018〕2 号)、《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标准》(教社科〔2015〕3 号)的教学要求进行设计和制作,使用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和思想政治理论课最新版本统编教材。
三、比赛方法
各赛项均采取先网络评审后现场比赛的方式进行。
(一)网络评审。专家按照评分指标(详见附件 1)通过网络对参赛材料进行评审。根据网络评审成绩,确定参加现场比赛的作品和拟获得三等奖作品。


(二)现场比赛。从参赛团队报送的参赛内容中随机抽取一个知识(技能)点,现场备课 30 分钟,现场教学展示 15 分钟,答辩 5 分钟。专家按评分标准进行综合评分,并以网络评审得分(权重 60%)和现场决赛得分(权重 40%)综合评定最终得分。现场比赛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
四、参赛对象及要求
1. 参赛对象为全省职业院校在职教师,每位教师限报 1 件参赛作品。
2. 各赛项均可以个人(在职教师)或教学团队(同一院校在职教师)的名义报名,以教学团队名义报名的,成员不超过 3人,主讲教师为第一完成人。
3. 2017 年全国职业院校信息化教学大赛、2018 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教学能力比赛一等奖作品第一完成人不得作为主讲教师参赛。
4. 历年全国职业院校信息化教学大赛、2018 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教学能力比赛获奖作品不得再次参赛。
五、参赛名额
(一)组队方式
中职组由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教育局和省属中职学校负责选拔本地区、本校教师组队参赛;高职组由各高职院校负责选拔本校教师组队参赛。
(二)参赛名额
1. 中职组

公共基础课。德育、语文课:福州市、泉州市每门课程限报 5 件,其他设区市每门课程限报 3 件,平潭综合实验区、省属中职学校每门课程限报 1 件。其他公共基础课:福州市、泉州市限报 15 件(同一门课程限报 3 件),其他设区市限报 10件(同一门课程限报 2 件),平潭综合实验区、省属中等职业学校限报 2 件(同一门课程限报 1 件)。

专业课。每个专业类的参赛作品福州市、泉州市限报 10 件(同一学校限报 2 件),其他设区市限报 6 件(同一学校限报 2件),平潭综合实验区、省属中职学校限报 2 件。报送的作品应尽量覆盖地市及学校所开设的专业类。

2. 高职组
公共基础课:同一公共基础课程每所高职院校限报 1 件作品。
专业课:每个专业大类每所高职院校限报 2 件作品。报送的作品应尽量覆盖高职院校所开设的专业大类。
六、参赛材料及要求
1. 参赛材料包括视频和教学资料两类。
2. 视频包括不超过 10 分钟的教学设计讲解视频和 35-45分钟的课堂教学实录视频。教学设计讲解视频使用教学设计课件直接讲解录屏,不需要教师出镜;课堂教学实录视频必须使用单机位全程连续录制,清晰呈现主讲人的课堂教学实况,不允许剪辑。视频均不得加片头片尾、字幕注解等,课堂教学实录视频格式要求详见附件 2。
3. 教学资料包括教学设计稿、连续 8 个课时的完整教案(包含参赛作品的教学内容)、学期授课计划、课程标准(大纲)和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文档资料规范、完整、简朴、实用,不过度包装、装帧,以 PDF 格式提交。
4. 相关参赛材料均以每个参赛作品为单位打包压缩成一个 zip 格式的文件包(直接选定所有参赛资料压缩成一个压缩包文件,不要把文件放到文件夹后再压缩文件夹,不得压缩成rar 格式后修改文件后缀名),文件包命名为作品名称。
5. 参赛作品所涉及的专业必须是参赛学校在教育部备案并有在校生的专业(高职专业可通过全国职业院校专业设置管理与公共信息服务平台 https://www.zyyxzy.cn 查询),以虚假开设专业参赛的,取消其参赛资格以及所在参赛代表队团体奖评奖资格。
6. 各参赛代表队应认真做好审核工作,核对参赛作品及有关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和有效性,如学校名称、专业名称、课程名称等表述是否完整、规范,所在学校相关专业、课程开设情况,参赛教师实际授课情况,各级比赛遴选情况等。
7. 除报名表、汇总表外,所有参赛材料(包括视频、教案、教学设计稿、授课计划、课程标准以及人才培养方案)及其文件名(包括文档属性)、现场答疑和展示资料等,均不得出现省市、学校和参赛教师的任何信息,如参赛视频或文档材料泄露相关信息的,取消参赛资格。
8. 各参赛代表队提交的电子版材料均须查杀病毒,以免影响比赛。
9. 参赛作品应为原创,资料引用应注明出处。若引发知识产权异议和纠纷,由参赛者承担责任。省赛组委会有权对获奖成果进行公益性共享。
七、报名及作品报送
1. 大赛的报名和电子版资料上传工作以参赛代表队为单位统一在福建职业教育与终身教育网(www.fjzyjy.com)“职业院校教师教学能力比赛”专栏进行,沿用去年大赛用户名和密码。由各参赛代表队指定专人,负责本参赛代表队的网上报名和资料上传工作,不接受参赛教师个人直接报名和资料上传。
2. 各参赛代表队于 2019 年 5 月 31 日前完成网上报名工作,并在官方网站生成《“网龙杯”2019 年福建省职业院校教师教学能力比赛报名表》(单项表、汇总表),打印并加盖公章后于 2019 年 6 月 5 日前寄送至省电教馆。
3. 各参赛代表队于 2019 年 6 月 10 日前,完成相关参赛材料的网上提交工作。
八、奖项设置
1. 大赛设单项奖和团体奖。单项奖按比赛项目分别设奖,一等奖占参赛作品总数的 10%,二等奖占参赛作品总数的 15%,三等奖占参赛作品总数的 25%。团体奖将依据各参赛队成绩以及选送作品的专业覆盖面等情况评出最佳组织奖 6 个(中高职组各 3 个)。
2. 获得省赛一、二、三等奖的,由网龙网络公司提供每件作品 5000 元、3000 元、1000 元奖金奖励教师;代表福建省参加 2019 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教学能力比赛,并获得一、二、三等奖的,每件获奖作品由教育厅奖励所在学校 10 万元、5 万元和 2 万元,并由网龙网络公司提供每件作品 10000 元、5000元、3000 元奖金奖励教师。
九、其他
本次全省大赛由省电化教育馆具体承办,有关信息将在福建职业教育与终身教育网上公布。省电教馆联系人:张航,电话:0591-62721034,电子邮箱:490899185@qq.com,地址:福州市五四路 217 号省电教馆 503(邮编:350003)。省教育厅职成处联系人:程征,电话:0591-87091240。大赛官方网站技术支持 QQ 群 366817161。
附件:1. 课堂教学赛项评分指标
2. 参赛视频制作要求


福建省教育厅
2019 年 4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