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第四届 全省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的通知
作者:闽教体〔2019 〕8号  发布日期:2019-05-08  浏览次数:8842
有关高等院校,省属中职学校、中学,省直有关艺术院团: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大会、全国学校美育工作会议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把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作为学校美育培根铸魂的重要载体,切实提高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现就我省2019年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省教育厅、省文化和旅游厅
二、活动时间
      2019年4月至12月(不含暑假)
三、参演院团
      福建人民艺术剧院、福建省实验闽剧院、福建省芳华越剧团、福建京剧院、福建省杂技团等5个专业院团;厦门大学、华侨大学、福建师范大学、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福建艺术职业学院、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等7个大学生艺术团。
四、演出费用
     省文化和旅游厅下属艺术院团进校园演出经费从省文化和旅游厅部门预算中统筹安排,高校大学生艺术团由省教育厅给予一定的经费补助,各承接演出的学校不再另行支付。
五、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高雅艺术进校园工作。承接演出的学校要确定1位分管领导并指定具体部门和人员负责此项工作,要在场地安排、观众组织、后勤服务、安全保障、氛围营造等方面予以积极支持配合,为艺术院团顺利演出提供便利。各艺术院团要将反映时代特征、体现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贴近校园实际的优秀剧(曲)目送进校园。
     (二)参与活动各方要筑牢“安全第一”的意识。明晰活动安全工作的责任归属,建立健全内部安全机制和制度,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预案和应急处置机制,全面摸排安全隐患和潜在风险点,注重风险评估和研判,强化风险预防和应对,提高安全系数,确保各项活动的政治安全、人身安全、演出安全。
     (三)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创新宣传形式。重视发挥“互联网+”作用,加大宣传力度,拓宽覆盖面,扩大影响力。规范宣传报道内容,明确活动主办单位,统一活动名称——“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六、其他事项
     (一)2019年高雅艺术进校园演出计划安排是参照各校申请和演出院团档期、区域而定。承接演出学校与艺术院团要加强沟通联系(有关人员加入福建省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 QQ群375090570),协调确定具体演出时间,并由各艺术院团于演出前1个月报省教育厅、文化和旅游厅备案。请各校、艺术院团严格按照演出安排,认真完成本年度高雅艺术进校园演出任务。若因特殊原因无法完成演出任务,请及时向省教育厅、省文化和旅游厅书面说明。
     (二)艺术院团、承接演出学校要及时总结反馈活动成效,在活动结束后一周内,完成活动调查问卷,同时将活动照片(每个单位不少于5张)、节目单、简报和报道总结等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报送省教育厅体卫艺语处。报送的反馈材料将作为下一年度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演出安排的重要依据。
省教育厅体卫艺语处联系人林裕添,电话:0591-87091630,
传真:0591-87812256,邮箱:jyttwyc@fjedu.gov.cn;
省文化和旅游厅艺术处联系人杨忠兴,电话:0591-87118013,
传真:0591-87118013,邮箱: fjwhyshch@163.com。
附件:1. 福建省2019年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演出安排表
2. 福建省2019年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学校调查问卷
3. 福建省2019年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演出院团调查问卷


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
2019 年 5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