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第四届 全省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的通知
作者:闽教办法〔2019〕2号  发布日期:2019-05-21  浏览次数:8527
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教育局,各高等学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校: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学习宣传教育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在青少年学生中普及宪法知识、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引导青少年学生自觉成为宪法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第四届全国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的通知》(教政法厅函〔2019〕21 号)要求,现就组织开展第四届全省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自通知下发之日起至 12 月底。
二、参与对象
      小学、初中、高中(含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校在校学生(含本专科学生和研究生)。
三、活动内容
(一)深入推进以宪法为核心的法治宣传教育


       各地各校要深入推进宪法学习宣传,广泛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宣传教育,推动宪法教育全覆盖见实效。组织引导青少年认真诵读和学习宪法原文,加强宪法知识普及。发挥课堂主渠道作用,加强体验式实践式教学,推进宪法教育进校园进课堂进头脑。组织开展青少年学生宪法与法治知识网络学习,加强教师宪法与法治教育培训,推动宪法教育与研学实践教育、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等紧密结合。创新形式,组织开展国家安全、未成年人保护、知识产权、环保、税法等相关法治专题教育。注重宣传教育实效,坚持日常宣传和集中宣传相结合,线上教育和线下教育相结合,探索建立宪法与法治宣传教育的长效机制。


        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www.qspfw.edu.cn,以下简称普法网)将开设“学宪法”专栏,提供各类宪法教育教学资源。研究制定《“宪法小卫士”2019 年行动计划》,推动形成青少年学生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
(二)征集“我与宪法”微视频
        以“弘扬宪法精神 礼赞我的祖国”为主题,面向广大教师和高校学生征集“我与宪法”微视频,大力宣传我国现行宪法的基本内容、主要精神、核心要义和重大意义,宣传新中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取得的重要成就。征集时间为 2019年 5 月 15 日至 8 月 15 日。作品通过普法网上传,审核通过后将择优在普法网集中展示。具体要求详见普法网公布的实施细则。
(三)办好“学宪法讲宪法”比赛
       一是组织开展青少年学生法治知识竞赛。在广泛组织宪法学习的基础上,各地各校根据自身实际,围绕宪法,结合诚信规则意识、交通安全、校园欺凌、社会文明、网瘾危害、毒品犯罪、自我保护等内容,自行组织开展知识竞赛。
       二是组织开展青少年“学宪法 讲宪法”演讲比赛。各地各校在深入推进宪法学习宣传的基础上,根据本地本校实际组织开展“学宪法 讲宪法”演讲比赛。
       2019 年 9 月 10 日前,以设区市为单位,遴选出小学、初中、高中三个组别优秀学生各 1 人,参加 10 月由我厅会同省司法厅在福州举行的中小学生省级遴选赛(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019 年 9 月 10 日前,各设有法学本科专业的高校遴选1 名优秀学生参加 9 月下旬由我厅会同省司法厅在福建师范大学举行的高校学生省级遴选赛(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省级遴选比赛后,我省将视比赛情况,选拔 6 名学生组成代表队参加 2019 年 11 月底由教育部全国教育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的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总决赛。省属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校按所在地参与设区市遴选工作。
(四)组织国家宪法日“宪法晨读”活动
       2019 年 12 月,结合第六个国家宪法日暨教育系统宪法学习周活动,教育部将继续组织开展全国中小学生“宪法晨读”活动。活动将由教育部领导领读宪法部分章节,现场和通过网络直播同步参与的千万师生共同诵读。届时,我省将设分会场,请各地各校及时连线,积极参与国家宪法日“宪法晨读”活动。
四、工作要求
(一)抓好组织实施。各地各校要切实把宪法学习宣传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高度重视,认真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不断将宪法学习宣传活动引向深入。要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引导广大师生深入学习领会我国宪法的重大意义、基本内容和主要精神,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要探索青少年宪法教育的新途径、新方式,不断增强学习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注重与相关部门协调沟通、加强合作,推动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各地各校要公开公平公正地把最优秀的选手推荐上来,争取全国比赛出好成绩。参赛人员名单请于2019年9月10日前发送至电子邮箱jytfgc@fjedu.gov.cn。我厅将会同省司法厅成立活动组委会,统筹全省活动的开展。组委会将根据各地各高校推荐情况以及省级遴选赛情况,分组评出奖项。
(二)加强宣传引导。各地各校要把握正确舆论导向,采取多种方式,及时总结宣传宪法学习宣传的优秀成果、经验做法和先进典型,为活动营造良好舆论环境。活动期间,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将开通专门新闻通道,各地各校可自行上传新闻,进行全面动态展示。省级遴选比赛期间,我厅将适时请福建教育电视台现场录制,并适时在福建教育电视台予以展播和报道。
联系电话:


普法网:活动统筹,010-88819626;用户支持与新闻报送,010-88819614;


教育部全国教育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政策法规司):010-66097974;
我厅政策法规与行政审批处联系人:林文平,电话:0591-87091364。
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9 年 5 月 20 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教育部政法司,省司法厅
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